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根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非工程类服务采购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期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职工之家餐饮委托服务招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之家餐饮委托服务
二、服务内容
1、负责集团公司日常用餐:其包含早餐、午餐,方式为自助餐。
2、负责集团公司接待用餐,具体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实际需求而定。
3、负责集团公司职工之家餐厅、厨房清洁卫生工作。
三、服务费用标准
本项目年度服务费采用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项目年度最高限价85万元(含完成上述“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工资、保险、福利费、加班费、住宿费、工作服装费、体检费用等与人员相关的所有费用)、管理费用等(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人工成本明细)。
服务报价不含以下内容,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和提供。
1、场地、水、电、气的提供;
2、集团公司职工之家食堂所需主副食品、佐料、耗材(保洁、防护等)的采购;
3、职工食堂灭四害、餐厨垃圾清运、设施及设备(非日常)的维护维修。
四、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酒店或餐饮管理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性证明材料。
2、2018-2022年期间,至少具有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餐厅服务业绩,且单个项目服务100人以上,服务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3、餐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12人。(人员工种配置应能完成本章“二、服务内容”。)应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面点师傅、炉头师傅、凉菜师傅、砧板师傅、厨工、服务员、洗碗工等工种。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行业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厨师长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专业资格。
4、近三年(2020-2022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受过有关行政处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招标人可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投标方可能存在的失信或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等行为进行惩戒。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2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0楼1016室。
领取要求:领取人需持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六、投标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至9:50递送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数超过3家(含3家)的,投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10点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0楼1001室开始评标。
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七、项目取消
服务合同签订后,有以下情况则合同自动失效,且招标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也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1、招标人在中标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前取消项目。
2、 中标单位在约定服务时间开始后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0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86203117
招标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