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集团”)2024年内审工作安排,新华集团将对部分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根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制〔2024〕02001号)的规定,新华集团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实施上述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诚邀有资格的单位参加。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服务对象: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新华集团部分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全过程审计
(三)项目对象:新华集团部分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
(四)项目范围:对新华集团部分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审计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采购活动合规性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合同签订及履行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及财务审计等。
(五)审计结果:共出具一份专项审计报告。
(六)服务地点:成都,必要时四川省内出差。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7万元(含税价)。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qpdz.com/)发布。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年检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执业证书:具有由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有效(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团队要求
1.配备4人以上的专职服务团队。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团队中至少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财务要求:持续经营无亏损(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执业信誉: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美誉度以及业界口碑。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7:00
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报名时应提交本公告第五点“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材料并加盖鲜章。报名通过审核的单位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自2024年3月20日至3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9:50
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八、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4月1日10:00
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5室。
联系人:张琇 联系电话:028-86202230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