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驻集团纪检监察组谈话室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6号。
2.2 建设规模:驻集团纪检监察组谈话室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设置谈话室2间,监控室1间,安全检查室1间,卫生间1间,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驻集团纪检监察组谈话室装饰装修。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和程序的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时满足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要具备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3.1.2 业绩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或维修改造项目。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 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假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 4 日09:00至2024年6月 11 日17:00。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8楼 0807 室采用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所需材料:
4.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3.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 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8楼 0807 室。
5.2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官网 (www.cqpdz.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28)86203936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